2009年4月27日学校印发的《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》(校发〔2009〕17号)因规定过于笼统不详细,缺乏可操作性,主管学生的老师和学生本人不能对公费医疗管理规定进行全面了解。另外,学生在住院押金个人承担的比例过低,存在学生出院结算后欠费现象。同时,在实际工作中对不方便学生就诊、住院和报销流程进行了改革。目前,北京市大学生就医尚未与城镇医保并轨,为使学校公费医疗管理规范有序,特对2009年4月27日学校印发的《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》(校发〔2009〕17号)进行全面修订。
6月22日下午,由后勤集团党总支书记张玉林主持召开了《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》(修订稿)讨论会,副校长胡应平、研工部赵姝明部长、学工部高国伟部长、王静副部长、电信学院王伟宾副书记、土木学院杨嵩松副书记、财务处及校医院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张玉林书记解读了《学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全文,与会人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认真细致的讨论,为修订稿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。
最后,胡应平副校长总结发言,要求后勤集团校医院要遵照有关文件精神,并结合本次会议内容,完善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,尽快修订并出台《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》。(供稿单位:校医院 撰稿人:马艳春)

